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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酒新国标合规性贴牌指南:四川酒企理化指标与标签标识合规操作手册

发布时间:2025-02-24分类:解决方案阅读:41 次

以下是《白酒新国标合规性贴牌指南:四川酒企理化指标与标签标识合规操作手册》的框架与核心内容,旨在帮助四川白酒企业及其贴牌合作方快速掌握新国标(GB/T10781系列、GB2757-2012等)要求,规避生产及标签标识中的法律风险。

第一部分:白酒新国标核心变化与合规要点
1.新国标核心调整
-原料限制:禁止使用非粮谷原料(如薯类、糖蜜)酿造白酒,仅允许粮谷(高粱、大米、小麦等)为原料。
-添加剂规范:不得添加非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(如食用酒精、香精仅限配制酒使用)。
-分类细化:明确固态法、液态法、固液法白酒的定义与工艺要求,禁止模糊标注。

2.四川酒企重点关注
-浓香型白酒(GB/T10781.1-2021):总酸、总酯、己酸乙酯等理化指标范围需严格符合标准。
-地理标志保护:若使用“四川白酒”地理标志,需符合《四川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》要求。

第二部分:生产环节理化指标合规操作
1.关键理化指标检测清单
|指标|浓香型白酒标准范围|检测方法标准|
|酒精度(%vol)|按产品标注值±1.0|GB5009.225-2016|
|总酸(g/L)|≥0.40(优级)|GB/T10345-2022|
|总酯(g/L)|≥2.00(优级)|GB/T10345-2022|
|固形物(g/L)|≤0.50|GB/T10345-2022|

2.常见违规风险点
-超范围使用添加剂:如为提升口感添加甜味剂(糖精钠、甜蜜素)。
-酒精度虚标:实测值与标签标注误差超过±1.0%vol。
-香型不符:以液态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,或混淆标注香型。

3.应对策略
-建立原料溯源体系,确保仅使用粮谷原料。
-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(如四川省质检院)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全项检测。

第三部分:标签标识合规操作指南
1.强制性标注内容
-产品名称:需明确标注“白酒”及香型(如“浓香型白酒”),禁止使用“陈酿”“窖藏”等误导性词汇。
-原料与配料:按添加量降序标注(如:水、高粱、小麦),禁止标注“食用酒精”(除非为配制酒)。
-酒精度:标注为“%vol”,如“52%vol”,不可使用“°”或“度”。
-生产许可证号:格式为SCXXXXXXXXXXX。
-产品标准号:如GB/T10781.1(浓香型)。

2.禁止性标注内容
-虚假宣传: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部特制”等字样。
-暗示医疗功效:“保健”“养生”“治疗”等词汇。
-未取得认证的荣誉:“国际金奖”“国家级非遗”需提供证明文件。

3.四川特色标注建议
-地理标志:若符合条件,可标注“四川白酒(浓香型)地理标志保护产品”。
-年份酒:需符合《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》(T/CBJ2101-2019),明确基酒年份及比例。

第四部分:贴牌生产合规流程
1.合作方资质审核
-查验贴牌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、香型认证文件及近期检测报告。
-确保生产地址与许可证一致,禁止异地灌装。

2.合同条款约定
-明确原料、工艺、标签内容合规责任,约定质量违约金条款。
-要求贴牌方提供每批次出厂检验报告。

3.标签备案与抽查
-提前向当地市场监管局(如四川省市场监管局)提交标签样稿备案。
-定期抽检市场流通产品,避免标签篡改风险。

第五部分: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
1.问题:客户要求标注“10年陈酿”,但基酒年份不足。
应对:根据新国标,需标注真实年份及比例(如“基酒年份≥3年,占比50%”)。

2.问题:检测发现总酯含量低于标准值。
应对:调整发酵工艺或延长贮存时间,禁止添加外源酯类物质。

附录
1.相关标准文件清单
-GB/T10781.1-2021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:浓香型白酒
-GB2757-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
-GB7718-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

2.四川省白酒检测机构推荐名单
-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
-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四川)

3.标签模板示例
(提供符合新国标的标签样张,包含必标项与格式示例)

本手册需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动态调整,建议定期参与四川省酒业协会组织的合规培训,确保贴牌业务合法合规。    


TAG:白酒 标注 合规 标签 四川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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